第二类 植物产品(第6章~第14章)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15章 )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16章~第24章)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品; 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41章~第43章)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织材料制品; 篮筐及柳条编织品(第44章~第46章)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第47章~第49章)
声明:本分类是环球创新公司在中国海关总署相关资料的基础之上自行进行的分类,于2007年7月1日公布,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注明来源于“环球研究报告网”,否则为侵权。